近日,有太原市民在市长信箱中咨询太原购房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,具体需要哪些材料?对此,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作出答复。
2018年8月16日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并公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业务的通知》,其中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并于2018年9月30日后申请了商业贷款的,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或部分商转公贷款。 如商贷合同的签订日期在2018年9月30日前,商贷还够3个月,公积金正常交够6个月可申请商转公贷款。
不同房屋性质提供不同资料:
商品房商转公:
网签合同;商贷贷款合同;最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;贷款余额证明;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书;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;并选择对应担保,选担保人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原件,选房产抵押提供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。
二手房商转公:
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、商贷贷款合同、最近3个月的还款证明、贷款余额证明、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书、不动产权证书、房产交易申报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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